(略) 都昌生态环境局 2024-8-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S214马都线左里养护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邹工)通讯地址:都昌县鄱湖大道(*)
项目名称 | S214马都线左里养护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公路发展中心都昌分中心 |
建设地点 | (略) 都昌县左里镇S214省道西侧新妙湖桥头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 (略) |
建设概况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都昌县左里镇S214省道西侧新妙湖桥头,中心地理坐标为E116°10′43.594″,N29°22′17.530″,属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沥青混凝土搅拌主体工程、料场和沥青储罐等仓储工程、环保工程等,总占地面积*.09m2。项目以碎石、沥青、乳化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配料、烘干、筛分、加热、混合搅拌等工序,建成后形成年生产*吨AC-13C细粒式沥青砼、*吨AC-20C中粒式沥青砼和525吨乳化沥青的生产能力。项目生产的沥青混凝土用于都昌县境内国、省道工程,不外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要素 内容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下料和输送粉尘(DA001) | 颗粒物 | 下料和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整体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 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滚筒烘干粉尘、振动筛筛分粉尘、主燃烧器燃烧废气(DA002) | 颗粒物、SO2、NOx | 烘干、筛分过程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产生的粉尘经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
沥青废气(DA003) | 苯并[a]芘、沥青烟、VOCs | 经负压管道密闭输送至“水喷淋+除雾静电除油设备+炭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苯并芘、沥青烟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VOCs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DA004) | 颗粒物、SO2、NOx | 15m高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 SS、CODCr | (略) 内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
场地清洗废水 | SS、石油类 | 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场地清洗,不外排 | ||
生活废水 | CODCr、BOD5、*、动植物油 | 食堂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它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地作物”标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 | ||
初期雨水 | SS、石油类 | 通过厂区雨水沟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地面清洗,不外排 | ||
声环境 | 机械设备噪声 | 连续等效A 声级 | 隔声、减震、厂区设置绿化带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临近S214省道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过滤棉、焦油、废机油等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仓库建设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