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都昌生态环境局 2024-8-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都昌县 (略) 年产1000块不锈钢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邹工)通讯地址:都昌县鄱湖大道(*)
项目名称 | 都昌县 (略) 年产1000块不锈钢门迁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都昌县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都昌县新妙湖大道39号 |
环评机构 | (略) |
建设概况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都昌县新妙湖大道39号,中心地理坐标:E116°12′24.740″,N29°17′32.987″,属迁建项目。项目租赁江西九江金 (略) 部分空置厂房建设,总占地面积3600㎡,建筑面积3600㎡。项目以不锈钢板、油漆、塑粉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机加工、胶合、焊接、表面处理、喷塑固化、喷漆烘干等工序,形成年产1000块不锈钢门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喷涂房、仓库、环保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要素 内容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喷塑粉尘(DA001) | 颗粒物 | 集气罩+旋风除尘+滤芯除尘+15m高排气筒 | 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固化、喷漆及烘干废气(DA002) | 非*烷总烃、*苯、二*苯、颗粒物、SO2、NOx | 喷涂房密闭收集+水帘柜+过滤棉+三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 | 非*烷总烃、*苯、二*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颗粒物、SO2、NOx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
厂界 | 非*烷总烃、*苯、二*苯、颗粒物 | 非*烷总烃、*苯、二*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
厂区内 | 无组织非*烷总烃 |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 | ||
水环境 | 生活废水 | CODCr、BOD5、*、动植物油等 | 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都昌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都昌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
表面处理废水、水帘柜废水 | 喷漆水帘柜废水、表面处理废水循环使用后定期更换按危废处理,不外排。 | |||
声环境 | 机械设备噪声 | 连续等效A 声级 | 优化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蜂窝纸、废砂纸、废布袋和废滤芯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表面处理废水、废活性炭、漕渣、水帘柜废水、漆渣、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喷枪清洗液、废胶桶、废机油等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仓库建设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