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017) 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年开采15万m3花岗岩及配套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年开采15万m3花岗岩及配套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溆 (略)
建设地点:溆浦县葛竹坪镇旗形村沙洲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11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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