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9日,富宁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联合文山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在广昆高速公路八宝服务区依法查获皖K17652(皖KIE52挂)和皖K9G522(K98N7挂)涉嫌无证运输烟叶约50吨(每车烟叶约25吨)。
2017年6月24日,富宁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联合富宁县公安局民警在富宁县警务站依法查获云AR3395大型卧铺客车涉嫌无证运输卷烟共计30个品种458条。
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运输该车烟叶的任何合法有效证明,其行为涉嫌构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叶的违法行为,经报局领导批准同意,执法人员依法将该车烟叶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货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 (略) 文山州富宁县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富宁县烟草专卖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物品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略) 富宁县烟草专卖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