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11日,哈密 (略) 委托新疆 (略) 承担哈密 (略) 镁基新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哈密 (略) 镁基新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哈密 (略)
建设规模:(略)吨/年提质煤和13.(略)吨镁合金
建设地点: (略) (略) 烟墩产 (略)
建设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略)吨/年提质煤生产线建设备煤车间、炭化车间、筛焦车间、煤气净化车间、冷 (略) 、 (略) 、气柜及配套公辅设施;2×(略)吨/年镁合金生产线新建煅烧车间、粉磨制球车间、还原车间、精炼合金车间,同时配套压铸系统和挤压系统;公辅设施配套220kV变电站、空压站、除盐水站、危废库、危化品库、生产消防水泵房等; (略) 建设办公楼、食堂、宿舍、质检楼等。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略)吨/年提质煤生产线建设炭化车间、煤气净化车间、冷 (略) 及配套公辅设施;2×(略)吨/年镁合金生产线新建煅烧车间、粉磨制球车间、还原车间、精炼合金车间,同时配套压铸系统和挤压系统。
二、建设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金光大道5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902-(略)
电子邮箱:*@*63.com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 (略)
单位地址: (略) 经 (略) ( (略) )云台山街499号
联系人:赵慧坤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公示有效时间,在此期间内公众可提出有关意见。
哈密 (略)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