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泉眼石灰石矿扩产能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拟对 (略) 泉眼石灰石矿扩产能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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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东辽县白泉镇安泉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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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泉眼石灰石矿扩产能 | 东辽县安恕镇泉眼村四组 | (略) | 本项目在现有采区进行扩建露天采场。露天采场不新增占地面积,在部分现有采区内增加开采深度,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水泥用石灰岩矿石90万吨。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 长春 (略) | 1、加强*生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工作人员环保意识,严禁捕猎;严格执行开采期噪声和废气防治措施;对采场、道路进行绿化;完善排土场、石料堆场及废石加工场截排水设施;严格控制开采范围,在采准平台设置沉淀池及排水泵。闭矿期要对矿区等生态破坏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2、加强地表水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采矿区和排土场、石料堆场及废石加工场周围设置排水沟;淋溶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矿区生产降尘。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加装隔音设施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少鸣笛或不鸣笛;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厂区和道路进行绿化。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采区要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措施;排土场及临时矿石堆场要采取洒水降尘、苫布遮盖措施;装载时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时采取苫布遮盖措施;对机械产生的尾气,选用尾气达标机械,定期检修保养,使用清洁柴油。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5、生活垃圾暂存于分类垃圾桶,定期送往泉眼村垃圾中转站;沉淀池污泥收集后用于铺路。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开采期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至排土场,用于土地复垦。 6、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采取加固边坡或削坡处理;采矿区和各堆场周围要设置排水沟;在采准平台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泵;定期对采场进行检查;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