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02 16:23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2-04 16:23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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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弹 | ABC干粉灭火空间3m3 | 240 | 个 | 2024-12-31 | |||
消防防护服 | 最新款 | 3 | 套 | 2024-12-31 | |||
消防主机蓄电池UPS | 24AH/12V | 6 | 块 | 2024-12-31 | |||
消防主机蓄电池UPS | 10AH/12V | 1 | 块 | 2024-12-31 | |||
消防主机AC-DC电源盘 | GST5000(9000) | 2 | 个 | 2024-12-31 | |||
防火卷帘控制器 | FJK-SF-RN510 | 6 | 个 | 2024-12-31 | |||
消防主机录放盘 | \ | 2 | 台 | 2024-12-31 | |||
消防主机广播功率放大器 | \ | 1 | 台 | 2024-12-31 | |||
双联灭火器底座 | 半截箱双孔 放4kg | 20 | 个 | 2024-12-31 | |||
双联灭火器底座 | 半截箱双孔 放8kg | 21 | 个 | 2024-12-31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内物业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
1、所报价格应含税含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等,即包到价,税率13%。
2、供应商 (略) 要求商品的规格型号、单位等一致。
二、资质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供应商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说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生产厂家,还需提供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截图、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人证明、煤安等特殊资质证照等内容)否则将视其为无相关资质,报价无效。
三、售后服务
详见技术要求
四、供货时间规定
周一至周五配送(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挂账手续后,10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其余90%买受人(按资金计划付款)于18个月内分期付清。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运输方式
本 (略) 运输方式
七、交货地点
(略) (略) (略) 29号( (略) 内),如本单有特殊物品时,按照*方要求(山西省内)配送。
八、交货时间
接到订单或送货通知后10日内到货。
九、包装要求
1、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
2、产品包装完好
3、产品表面光滑洁净
4、无划痕
5、无缺损
6、无明显色差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必须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务必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作出承诺,并上传系统。
十一、中选方案
整包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3-6 个月;
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6-12 个月;
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主动放弃中选资格一年内累计两次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 (略) 业务 12 个月;
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 (略) 业务 12-36 个月;
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 (略) 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三、合同签订主体
此询单由山西 (略) 签订合同。
一、适用范围及环境
无特殊要求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华杉物业所辖的胜 (略) 消防主机为营口山鹰品牌,为保障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此次询单中的第21项到第22项选择营口山鹰品牌的产品。
三、证件要求
无特殊要求
四、包装及运输要求
1、包装
(1)外包装应采用坚固、防潮、防震、防摔的材料,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最少的损坏。
(2)内包装应为货物提供额外的保护,并防止货物在包装过程中移动和相互碰撞。
(3)包装上应明确标示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成分、生产日期等必要信息,以便于采购方在收货时进行核对和记录。
(4)采购人收到的货物要求:产品包装完好、产品表面光滑洁净、无划痕、无缺损、无明显色差。
2、运输要求
(1) (略) 运输的方式完成配送。
(2)对于需要保持特定温度的货物(如冷链产品、药品等),在运输过程中应确保温度的稳定性。如因运输过程中温度不稳定,造成货物损坏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五、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供货物应提供不低于一年的质保期。
2、质保期内,如因修理货物或更换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造成短期停用,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 则货物质保期重新计算。
3、质保期内,采购人无须自行付费,中标供应商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货物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4、质保期内,须指定一名技术人员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如有更换,须采购人同意。
5、中标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安装(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货物制造商原产的或是经采购人认可的。
6、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最终用户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
7、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中标供应商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采购人,报告一式两份。
8、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售后服务要求电话后应在1天内作出响应,技术人员及时到 (略) 理。
六、检验要求
1、货物验收过程中,由于质量不合格或运输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合格货物则予以退回,(原则上可调换至满足采购人要求即可,必要时采购人有权拒收)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还必须按照供货规定日期供货。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