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0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03月19日-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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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彰 (略) 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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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辽宁 (略) 年产*吨铸铁汽车零部件(刹车盘)建设项目 | (略) 彰武县仁和街59-31号 | 辽宁 (略) | 辽宁欧拉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3699.81平方米,租用建筑面积3986.39平方米的厂房,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91.*元,占总投资的 4.58%。 | 大气:1、熔炼工序废气,电炉熔炼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后,经15m(DA001)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浇注、落砂、制芯废气,浇注、落砂、制芯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浇注、制芯工序有机废气共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非*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醛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15m(DA002)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3、抛丸、打磨工序废气,抛丸机与除尘器通过管道连接,密闭空间收集率为100%,打磨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后,经15m(DA003)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4、食堂油烟,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废气进行净化处理,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中的小型标准后,油烟由单独设置的排气筒排出。5、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及非*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A.1 标准。废水: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清扫用水水质要求,用于车间、厂区抑尘,不外排。生活和食堂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需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后, (略) (略) 排入远洋水务(彰武)有限公司。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隔声、减振、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固体废物:熔炼渣、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车间落尘收集暂存在厂房东北侧固废暂存间(20㎡)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毛坯及半成品、机加工下脚料、冒口、抛丸机废抛丸回炉料回炉重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的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按照环评要求定期更换)、废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油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房东北侧危险废物暂存点(20㎡),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危废库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时,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2013年第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 无 |
2 | 彰 (略) 年产*吨铸件及*吨热造球生产 建设项目 | (略) 彰武县兴隆山镇嘉林大街10号 | 彰 (略) | 辽宁欧拉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平方米,建筑面积*.67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元,占总投资的1.94%。 | 大气:1、熔炼废气、消失模浇注废气、砂处理废气、落砂废气,熔炼电炉熔炼烟尘先采用炉盖集尘旋风除尘;消失模浇注烟尘采用侧吸式集气罩收集,VOCs(以非*烷总烃计)管道负压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吸附装置;砂处理密闭管道收集;落砂工序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四道工序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中标准,VOCs(以非*烷总烃计)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后,经车间内的20m(DA001)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抛丸粉尘,抛丸机与自带布袋除尘器通过管道连接对粉尘进行处理,颗粒物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3、热造球工序产生的粉尘,原料混料、辊筛、卸料采用集气罩收集,烘干粉尘(包含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排放限值后,经车间内的20m(DA003)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4、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炉要求配备低氮燃烧器,SO2、NOX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5、食堂油烟 ,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废气进行净化处理,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中的小型标准后,油烟引至屋顶排放。6、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及非*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A.1 标准。废水: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清扫用水水质要求,用于车间、厂区抑尘,不外排。生活和食堂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需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后, (略) (略) 排入远洋水务(彰武)有限公司。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隔声、减振、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固体废物:熔炼渣、废涂料壳、1号车间车间落尘和除尘器、废砂收集暂存在2号车间内东北侧固废暂存间(100㎡)外售;不合格毛坯及半成品冒口、废金属、废抛丸钢丸、废料球、4号车间车间落尘和除尘器重新作为原料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的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按照环评要求定期更换)、废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油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在1号车间外西侧危险废物暂存点(16㎡),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危废库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时,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2013年第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 无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