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鼎城区牛鼻滩镇兴阳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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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工程名称 | 鼎城区牛鼻滩镇兴阳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鼎城区牛鼻滩镇 |
建设单位 | (略) 鼎城区兴阳 (略) |
环评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工程包括:110kV采用GIS成套配电装置;35kV配电装置型号:*.5采用户内布置;110kV出线1回;储能电池舱4台;变流升压舱4台;主变压器容量100MVA;建设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932m2; 静态总投资为2698.*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5.*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8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投运后,110kV升压站厂界四周的电磁环境水平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4k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标准。 2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运营期,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为20.65~41.06dB(A),昼、夜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3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站区内已建设日处理规模为10t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化粪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清水池,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上清液用于站区内绿化灌溉,粪 (略) 定期清理后外运处置,运营期不设废水排放口,废水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升压站定期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镇区的生活垃圾转运点,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主体工程及升压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废手套、含油抹布等检修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不得随意丢弃和焚烧,与废铅酸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升压站蓄电池(干式蓄电池)是站内电源系统中直流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退役的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危险特性为毒性、腐蚀性)。铅酸蓄电池待使用寿命结束后,统一更换,放置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建设单位应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可做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 环境风险分析 升压站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泄露,如处置不当可能带来的风险。为防止事故、检修时造成废油污染,升压站内已设置有变压器油排蓄系统,升压站主变压器基座下方设有事故油坑,事故油坑尾端连接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容积33.5m3,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2.18m3,已建事故油池容积不能满足事故情况下最大事故油量体积要求,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事故油池进行整改,满足事故情况最大油量25m3的要求。主变压器事故时,其绝缘油直接进入事故油坑,再进入后端事故油池。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工程建设主要的生态影响集中在施工期,随着人为扰动破坏行为的停止以及站区地表绿化的逐步恢复,不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新的持续性影响。 7 综合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城镇发展规划, (略) 电网规划。在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拟采取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在严格执行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