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仁鋆再生 (略) 资源再生利用与固废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资源再生利用与固废治理项目
地点: (略) (略) 临港工业园滨湖大道
建设单位:湖北仁鋆再生 (略)
建设内容:湖北仁鋆再生 (略) 为消纳周边企业煤渣、粉煤灰、尾矿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拟租用湖 (略) 现有闲置厂房建设“资源再生利用与固废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略) 现有一座闲置标准化生产车间进行生产,项目占地1500m2,项目建成后处理固废15万吨,形成年产水泥掺混材料12万吨、水泥制品5万吨的生产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一座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建设有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童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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