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黔江陈腐垃圾挖运项目比选公告
(第二次)
致: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 (略) (略) 【 黔江陈腐垃圾挖运项目】项目,比选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有意向、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黔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挖运至黔江 (略)
2.2 项目规模:黔江陈腐垃圾挖运委外挖运量按照业主单位要求每日平均约80-150吨,年暂估量:40000吨,运输距离:往返37公里。
2.3 服务期: 一年(12个月) 2023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止(具体以*方通知为准)。
2.4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负责完成陈腐垃圾挖、装、运工作:
(1)*方将黔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指定范围内的陈腐垃圾挖、装、运至黔江垃圾焚烧厂,运输距离往返37km;
(2)*方负责现场配备履带式挖掘机1辆及挖机操作人员;自卸式运输车 1辆及操作人员,运输车俩达到国六标准,配置防雨布及防渗布,达到运输中不跑冒滴漏;
(3)负责人员工资、车辆使用费、维修费、油费、车辆清洗等完成挖运项目得全部费用;
2.4.2暂估运输量
全年日平均挖运量约为80-150吨;年暂估量:40000吨。
2.4.3道路建设及维护
建设垃圾场进出道路,道路暂估250米长,5米宽,0.8米高(具体根据现场施工来定),确保陈腐垃圾运输设备能正常进出场,完成垃圾挖运工作。
3.竞争性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独立法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竞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经营相应的营业执照 。
3.2竞标人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书。
3.3竞标人必须自有(租赁)挖机及运输车辆 。
3.4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导出的信用报告中显示无严重违法信息; (备注:打印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导出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比标准 满足要求,综合评审合格者最低价中标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发放时间:2023年11月22日
5.2获取方法:电子文件
6.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3年11月28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6.2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比选地点: (略) 环境服务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