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2023年
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认真贯 (略) 人民政府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略) 场信心, (略) 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怒江版”招商引资负面清单,大力开展精准招商、重大招商项目前期工作,狠抓“10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工作, (略) 级招大引强项目库,积极争取用地保障、 (略) 级招大引强激励支持。加强招大引强服务保障, (略) 、州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全面加强项目动态服务、管理和跟踪督办,严格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和督办落实,着力推进一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略) 外实际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外资到位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二) (略) 场主体倍增计划。压实“一把手” (略) 场主体倍增责任,全 (略) 场主体准入审批流程,全面落 (略) 制定的支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继续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州级财政筹集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对2023年内新增升规纳统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奖补,新增达限纳统的商贸服务等其他“四上”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补。 (略) 应对符合条件的新培育纳统的“四上”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国资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人行怒江中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略) 级预算资金,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融资担保扩面降费。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在招投标方面继续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保险等保证金。政府采购标准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超过上述标准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税务局、人行怒江中支、怒江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四)大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略) 财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大力开展“双创”活动。围绕峡谷特色农业、草果、有色等重点产业,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设技术创新平台,积极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加快草果生物学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突破一批关键性技术。 (略) 科技厅与州人民政府会商成果落实,加快科技创新发展项目落地,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力争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家、入库3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积极争取技术创新人才、兴滇英才计划等项目支持。持续开展怒江名家、名师、名医培育工作,推进产业工人队*建设改革,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聚焦教育、医疗等领域人才短板,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实施人才安居行动,用心用情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继续支持重点群体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重点群体2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略) 盘活闲置资产,建设公益性创新创业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创新创业群体。(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卫生健康委、人行怒江中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五)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恢复和扩大消费、绿色发展、科技创新、能源保供、重点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加强政银企对接,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三张清单”,并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加强怒江州建筑产业园企业集群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对于2022年第4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 (略) 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怒江中支、怒江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六)大力发展资源经济。 (略) 、各部门要系统深入盘点用活优势资源,以资源换产业、 (略) 场、以资源换技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积极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参与草果、茶叶、咖啡、核桃、特色禽畜等特色农业资源、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水风光等清洁能源以及文化旅游资源等开发利用和产业化,优先支持全产业链打造高附加值产品企业。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研究,深入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积极引入一批优势企业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争盘活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兰坪利锌铁矿、贺别叶铁矿和泸水江钨浩源等有色企业。完善资源管理办法,规范开发行为,细化权责关系,推进矿业权延续变更发证手续,坚决杜绝占而不用, (略) 场。(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七)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抢抓国家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政策机遇,实施口岸建设三年行动,加快片马口岸功能提质升级,推进片马口岸危化品查验货场项目建设。加快通道经济发展,有序恢复岗房、亚坪、丹珠等通道通关业务,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大对缅民间交流力度,大力推进与缅贸易、 (略) 、农业领域等合作。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支持重点企业扩大大宗商品及生活物资进出口,推动外贸快速恢复增长。 (略) 发展,边民按 (略) 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每人每天价值在8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免征相关进口税收。加大口岸“运抵直通”模式复制推广,落实属地查检“绿色通道”,持续开展通关业务改革。(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税务局、怒江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八)大力发展园区经济。 (略) 级园区发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级科技计划、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鼓励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落地,着力提升打造兰坪产业园区、怒江绿色香料产业园区、老窝硅工业片区等“小而特”“小而精”“小而高”特色园区。 (略) 依托独有 (略) 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由州直有关部门“一对一”给予支持。力争培育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户、“三品一标”认证8个,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户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州投资促进局、人行怒江中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九)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 (略) 级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略) 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对利用荒地、废旧矿山建设设施农业的项目给予财政贴息。大力支持开展高效设施农业融资租赁等模式试点。落实落细乡村振兴领域再贷款贴息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新增贷款不低于5亿元。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提供设施农业保险,适当降低保费、提升理赔效率。(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发展改革委、人行怒江中支、怒江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十)加大工业投资力度。 (略) 10万吨电锌产能恢复、300万吨/年露天采矿技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推动非电工业投资稳步增长。深化澜沧江风光水储一体化建设,积极推动黄登、大华桥混合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光伏+”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争取建成220千伏称杆亚口输变电和泸水、兰坪网架加强工程等骨干电网项目,力争在建光伏项目具备投产条件,启动贡山县边疆智能配电网供电可靠性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怒江水资源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力争全州工业投资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投资促进局、怒江供电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加强信息化数字化项目建设,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交通、农业、水利、城市、政务服务、医疗、教育、旅游等领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补齐4G网络短板,大力推进5G应用发展,加快智慧县城、智慧林草、智慧应急、智慧政务、智慧医疗等建设,实现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力争数字经济投资增长20%。(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政务服务局、州应急局、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十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攻坚“五个10”重点项目,谋划启动建州70周年重大项目,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强力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继续实行副 (略) 固定资产投资、厅级领导挂包重大项目、每季度集中开工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定期组织项目要素保障会商会办等工作制度,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兰坪县百亿绿色铅锌产业项目、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园等10个重点项目建设,扎 (略) 南部片区水系联通工程等未来三年10个重点推动项目前期工作,聚焦峡谷特色生态农业、绿色能源、文旅康养等10个方面开展招商引资,有序推进10个“特色庄园”、10个“乡愁保护地”建设。强化重点项目储备,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全州筹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亿元( (略) 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州财政安排1000万元, (略) 财政筹集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做深做实产业、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新基建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加大力度 (略) 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争取资金额度比2022年增长50%以上。对项目建设投资推 (略) 、州级有关部门进行约谈问责,力争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十三)扩大民间投资。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实现在线平台实时推介。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全州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用好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更多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州级重大项目清单,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平台。将民间投资增量作为固定资产投资考评体系的重要指标,力争全州民间投资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能源局、州国资委、人行怒江中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十四)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指导文旅企业申报重大文旅项目奖补、高A级景区创建奖补、省外游客过夜游奖补、*级旅游 (略) 级重大文旅项目和业态创新项目建设贷款 (略) 级资金。大力支持旅游民宿发展,对新获评的国家*级旅游民宿主体予以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全面启动20个农文旅融合示范村、怒江大峡谷国家户外运动公园等项目建设。支持举办重大文旅宣传营销活动,组织承办好“G219旅游推广联盟”联席会议暨怒江“美丽公路”宣传推广活动,全力打造傈僳族阔时节、草果文化周、峡谷文化周等节庆旅游精品,办好“减贫治理与全球发展(怒江)”国际论坛、怒江皮划艇野水公开赛、自行车赛等活动赛事,加快推进“美丽怒江”“户外怒江”“生态怒江”“康养怒江”“风情怒江”五大旅游品牌和体系建设。优化“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全面推广实施旅行社及从业人员“红黑榜”制度。(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十五)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加大充电桩、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落实好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纳税人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鼓励出租车(含网约车、巡游车)、旅游客车、景区用车、城市物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和老旧营运车辆。统筹安排必要的促消费资金持续开展“云集好物”“彩云消费券”“嗨购怒江”系列促消费活动,广泛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扩大家电消费。力争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税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十六) (略) 更新行动。积极 (略) 预算内、地方政府专债资金支持,撬动各类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 (略) 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加快怒江新城、“美丽县城”建设, (略) 城区道路、供排水管网、供电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加快城镇停车场、人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泸水、兰坪城区燃气管网工程。 (略) 更新行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4个,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34套。(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怒江供电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十七)加快推进“五城”共建。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谋划一批符合政策导向、投资方向的建设项目,确保每年有进展、见实效。 (略) (略) 级“五城共建重点县”,大力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州财政筹措100万元,对“五城”建设中成 (略) 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十八)全面推进绿美怒江建设。持续开展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及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抓好绿美怒江“八个创建”。州财政安排100万元“绿美怒江”行动专项经费, (略) 、绿美社区、绿美乡镇、绿美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建设中成 (略) 进行资金奖补和项目支持。 (略) 创新工作机制加大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打造一批典型示范。 (略) 引进技术先进、带动力强的知名苗木企业,打造成规模、有特色的怒江苗木品牌,大力发展“绿美+”经济。(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十九)促进外资外贸加快发展。 (略) 级奖励资金,支持外商投资,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促进边境贸易、跨境贸易转型升级。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州内企业境外项目中长期贷款全力申报贴息支持。对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帮助申报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积极鼓励开展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紧缺资源性产品的进出口,推动外贸进出口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税务局、怒江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二十)全力保障就业总体稳定。 (略) 财政资金支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支持退役军人专属就业创业园地建设。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职业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工程, (略) 校与企业、园区合作。组织实施高标准产业工人技能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20万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5300人以上,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00人以上。(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退役军人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二十一)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精准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做好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实现“米袋子”“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二十二)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等措施,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落实“一城一策”,对全州在建、拟建房地产项目实施动态清单化管理,强化房地产开发重点企业和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运营管理,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等各个环节的审批问题,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 (略) 民购房支持力度, (略) 更新和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消化部分现房,支持有条件的商住用房改为社区公用设施。(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人行怒江中支、怒江银保监分局、州公安局、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二十三)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积极 (略) 级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实施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 (略) 级资金支持,推进农 (略) 民化。 (略) 级财政支持,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加强疾病救治、防控物资保障、疫苗接种等领域的资金保障,保障好群众就医用药,重点支持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略) 人民政府)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做好稳经济工作,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主动做好政策 (略) 场预期引导工作;要加强政策评估和动态优化,做好政策储备研究,每季度末向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报送推进落实情况,州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