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叶亦克乡饲草料地建设项目(3000亩),项目业主为 (略) ;资金来源: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建设地点: (略) 叶亦克乡。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略) 。
2. (略) 范围
(略) 叶亦克乡饲草料地建设项目(3000亩),已由民发改字【 * 号批准实施,共分2个标段,一标段建设规模:土地平整3000亩新建饲草料地,新建支渠2条,长4公里,设计流量0.35立方米/秒,加大流量0.42立方米/秒,新建斗渠10条,长5公里,设计流量0.15立方米/秒,配套建筑物52座,其中:节制分水闸42座,跨路渠涵10座,发包价为:232.74万元;二标段为监理标段,发包价为:4万元。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营业执照、 (略) 水利厅核发的《 (略) 维吾尔自治区水利 (略) 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监理企业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的监理企业。要求具有近三年完成的至少两项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进疆备案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和项目经理。 (略) 项目的自治区内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自治区以外的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 (略) 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略) (略) ( (略) 市屯垦西路3 (略) 家属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水利建造师证书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单位缴纳授权委托 (略) 保证明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委托单位与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 (略) 文件,以上证件需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 12月14日16时00分前,地点: (略) (略) ( (略) 市屯垦西路3 (略) 家属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0903— ***
2015年 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