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县 (略) 破产财产的竞拍公告
长宁县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8月22日10时至2024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长 (略) , (略) 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此次竞拍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或者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评估明细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本次拍卖不具备开具发票条件,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现场标的资产种类、数量可能与《资产明细表》存在差异,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拍卖标的
(略) 机械设备及办公用具一批,存放于 (略) 长宁县龙头镇龙 (略) 矿场内。
标的资产评估价97,239元,起拍价97,239元,保证金1,0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可参考《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明细表》,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说明:
1、标 (略) 的机械设备和办公用具,由 (略) 于闲置状态,大部分机 (略) 于报废状态,办公用具的桌椅、文件柜等较为陈旧。
2、本次拍卖以现状拍卖,成交后依现状交付。标的资产需买受人自行负责运输。
3、上述资产的移交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并给予必要的协助。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印花税、软件服务费等各种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装卸运输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查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管理人不开具含有标的物拍卖成交金额的任何发票。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管理人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管理人统一安排。有关看样、产权过户等咨询服务请咨询电话:(略)(微信同号,黎律师)了解具体信息。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8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 (略) 上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长宁县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长宁竹海支行,账号:(略)6573),并注明拍卖竞买款。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支付上述费用后,若有剩余纳入破产财产参与分配。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的部分。
九、软件服务费
竞买人在【 (略) ·破 (略) 置频道】参拍的标的竞价成功,买受人需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略)(人民币:(略)(略)万圆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
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 (略) 破 (略) 置频道收费规则》。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由管理人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资产移交,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税费、装卸运输及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即: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费用,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标的资产的移交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4、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
(略)(黎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长宁县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