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桂阳西片区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桂阳县正和镇、樟市镇、仁义镇、至舂陵江镇蓉峰大道旁 |
建设单位 | 湖南桂阳 (略) |
项目概况 | 桂阳西片区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总投资*.*元,建设内容包括1条37.64km高压A燃气管道、1座天然气综合站、5.5km次高压天然气管道。高压燃气管道自位于桂阳县正和镇全 (略) 金煌燃气桂阳县接收门站(以下简称郴州桂阳接收门站)出站后由西向东敷设,先后经过正和镇、樟市镇、仁义镇、至舂陵江镇蓉峰大道旁桂阳西片区天然气综合站(以下简称舂陵江综合站)选址位置。管线先后穿过X056县道、S215省道、S222省道、舂陵江、X069县道、蓉峰大道,线路水平距离约35.85km,管线长度约37.64km;次高压燃气管道由舂陵江镇综合站输送至有色金属产业园;综合站位于桂阳县舂陵江镇蓉峰大道西侧。工程永久占地面积*.5平方米(其中管道占用635m2,综合站占用*.5m2);临时占地*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施工前须取得自然资源等其他相关部门许可,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要求做好综合站、管线选址及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等规定进行设计、建设,确保工程满足与各类建筑物、 (略) 等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规定要求;对各工艺站场设紧急切断系统,建立运营期相关制度,防范事故发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2、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1)按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做好施工表土剥离与保存,设临时表土堆放处,表土用于复土恢复,做好截排水、挡渣墙、护坡等措施,禁止渣土无序就地向周边倾倒。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界,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湿法作业、喷淋除尘、设置围栏施工、临时堆场防雨布覆盖等方式减少施工期扬尘;土石方、建筑材料等须加盖篷布;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或加盖篷布;文明施工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中无组织排放标准。(3)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灌溉,不外排。(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同时运行多台高噪声设备等措施,将施工期噪声影响降到最低,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5)落实固废防治措施。弃土、弃渣通过委托经核准从 (略) 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外卖给专门的回收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剩余废料交当地环卫部门清理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通过定期 (略) 政环卫生活垃圾处理站处理;废机油等危废通过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3、落实运营期环保措施。(1)生活废水经地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2)放空天然气通过放空管排放,厂界非*烷总烃、TSP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3)生活垃圾、清管粉末通过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芯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4)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连续等效A声级2类 4、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