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斯波兹曼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烤漆车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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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电动自行车烤漆车架制造项目 | 天津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 (略) 12号 | 天津 (略) | 电动自行车烤漆车架制造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 (略) 12号,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租赁天津 (略) 闲置厂房,并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烤漆车架*套。 | 1.运营期燃气热水锅炉燃气废气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电泳槽挥发废气及电泳烘干废气、调漆废气、喷涂废气及烘干废气、喷粉固化废气、贴花及烘干废气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水洗+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蓄热式氧化燃烧(RTO)”装置净化处理后与前处理生产线热水洗工序燃烧机燃气废气、电泳烘干燃气废气、喷涂烘干燃气废气、喷粉固化燃气废气、贴花烘干燃气废气及环保设备燃烧系统燃气废气共同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粉粉尘应经“大旋风分离器+转翼式滤芯过滤器”粉末二级回收装置回收净化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前处理热水洗工序水蒸气应经水喷淋装置喷淋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生产废水应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天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锅炉外排浓水、纯水制备外排浓水一 (略) (略) ,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天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四合一清洗槽渣、废超滤膜、电泳槽渣、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材料、沾染废物、废沸石材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包装物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滤芯、废反渗透膜等应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应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 (略) 环保局《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