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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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4-08-20 11:14:31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4-08-20 11:14:3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 (略) 尼木县尼木玛曲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监理招标” 澄清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 (略) 尼木县尼木玛曲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 1.建筑企业信用(10分)评审条款的评审内容修改为“按照年度信用动态管理评价得分情况进行计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分按联合体各方信用最低分计算。按照《西藏 (略) 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西藏 (略) (略) 对企业诚信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和实时计分, (略) 实时分值(最高分值限定为 150 分)的 6.7%计取得分。发生严重失信行为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招投标。 建筑企业信用得分最高不得超过 10 分,即:企业信用得分=动态分(-最高 150分)×6.7%≤ 10分。建筑企业信用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招标公告中“七、其他”变更为“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西藏百灵 (略) 2024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