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 (略) (略) 换电电池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TT*),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拟采购2000组60V50Ah磷酸铁锂电池租赁服务,每组电池的租赁期为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2项目预算金额:含税*元。(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3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服务(或产品)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1.4交付期:招标人发出订单需求后15日内完成交付。
1.5交付地点: (略) 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保修期:租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维修保养。
1.7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1.8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止(合同到期后将不能增加新的订单,但已下达订单租赁期未满36个月的继续履行)。
1.9本次集中招标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家。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每组电池租赁费最高限价含税单价120元/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5月1日起)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累计业绩金额不得低于500(含)万元。
(1)业绩时间: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累计金额为准。
(3)同类项目定义:磷酸铁锂电池组的销售或租赁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首页、服务内容、实施地点、金额、签字页)的扫描件,同时附对应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及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
2.4 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书。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http://**.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http://**.cn);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 (略) (略) 、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6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提供投保产品(锂电池)质量责任险和电池丢失盗抢险,提供7*24小时单体电池状态监控监测服务,故障电池以旧换新服务、订单数5%免费备品备货服务。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7.1制造商参加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7.2代理商参加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①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②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③同一代理商同时出具两家及以上制造商的唯一授权。
(2)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9日00时00分。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 (略) (http://**),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
平台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 (略) (http://**),在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4.2.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通过 (略) 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人通过 (略) (http://**)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请访问 (略) 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还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 (略) 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 (略) 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开启和公开唱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 (略) 参加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投标人未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的,视为默认投标文件解密过程和开标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
5.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http://**.cn)、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七里 (略) 1224号
联系人:冯琳雅
电话:0931-*
电子邮件:*@*hinat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址: (略) 城关 (略) 101号
邮编:*
联系人:张伟军 罗维友 冯玉平 路小康 杨本军 陈敏 曹立斌
电话:0931-*
电子邮件:*@*ttp://**
账户名称:甘肃 (略)
开户银行: (略) 恒通支行
账号:*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