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 号
穗规划资源建证〔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略) 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市规划 (略) |
日期 | * 〇 * * 年十月 * 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余璐 |
建设项目名称 | 住宅(余璐) |
建设位置 | (略) 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 * 路 * 巷 * 号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遵守事项
* 、本证是经自 (略) 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未取得本证或不按 (略) 建设的, (略) 为。
* 、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 、自 (略) 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 、 (略) 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案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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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建证〔 * 号 |
流水号 | 建字第 *** |
日期 | * 〇 * * 年十月 * 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余璐 |
建设项目名称 | 住宅(余璐) |
建设位置 | (略) 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 * 路 * 巷 * 号 |
建设规模 | 住宅1幢,地上3层(加楼梯间及附属用房): * . * 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 、附图:1. 建筑施工图1份; 2. 1: * 平面位置图1份。 * 、附件:1. 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1份;2. (略) 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附注:1、 (略) 征求 (略) 门意见,并按其要求办理。2、涉及现有绿树、交通通道、地上地下管线、人防设施、测量水文标志、文物古墓等问题,应直接与有 (略) 门联系,并按其要求办理。3、建设工程完工后, (略) 拆除用地红线范围内未经同意保留的原有建筑物后再办理规划验收。4、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 (略) 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 日前提出申请。5、建设单位应于本规划建设项目开工 (略) 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在 (略) 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公示。6、开工前须到镇街办理《 (略) 市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 |
附加说明 | |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