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岭县和润 (略) 年产10000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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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长岭县 (略) 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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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岭县和润 (略) 年产10000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 (略) 长岭县环城工业园区 | 长岭县和润 (略) | (略) 百瑞 (略) |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m3商品混凝土。企业总占地面积为12500m2,总建筑面积为609m2,项目运营期间原料为砂子、粉煤灰、碎石、水泥、水、以及添加剂,原料来源为外购,其形态除水外均为固态,生产过程中根据一定配比进行搅拌。本项目总投资85万元。 | (1)废水 搅拌过程用水: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碎石、砂、水泥、粉煤灰等混合搅拌需要用水,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 车辆冲洗用排水:项目水泥罐车在每次搅拌的混凝土放空及运输完后,均需要对罐车罐体内部及罐车外部进行冲洗,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 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理。 初期雨水:本项目在厂区周边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经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中,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2)废气 ①散装水泥(粉煤灰)抽料放空粉尘 本项目使用的水泥、粉煤灰等粉状原料通过水泥罐车运输至厂区后,采用密相静压气力的原理,将原料从罐车中输送到储罐内。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关要求(即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除储库底、地坑及物料转运点单机除尘设施外,其他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m,排气筒高度应高于本体建筑物3m以上的要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中。 ②骨料输送及下料过程中粉尘 项目砂子、碎石等骨料通过铲车输送至计量斗,计量斗在落料至密封输送的皮带,输送至搅拌机。由于输送速度较慢(输送速度小于0.1m/s),且项目对输送皮带进行密闭,基本不受外界风场的影响,因此,可不考虑在输送过程中粉尘的产生。 ③料仓扬尘 根据《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十七条要求“钢铁、火电、建材等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物料装卸可以密闭作业的,应当密闭作业。大型煤场、物料堆放场所应当建立密闭料仓和传送装置”,为防治物料流失及因大风产生扬尘,企业需对砂石料采取遮盖措施。同时,做好路面的清扫及洒水抑尘措施。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搅拌机、输送机运输车辆等噪声,产生的噪声为机械性噪声,其声压级在60—90dB(A)之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做减震处理等,厂界外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放置于垃圾箱储存,定期环卫 (略) 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沉降池沉渣晾干后作为填方材料使用。企业筒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外加剂包装桶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