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WZC* | 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组件设备 | 126.75万元 | 126.75万元 | 2023-10-25至2023-11-07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山东天 (略) | ||||||||||
住 址 | (略) 东营区徐州路28号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略) □ (略)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组件设备 | ||||||||||
所在地 | (略) 东营区徐州路28号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评估值(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组件设备 | 126.75 | 30 | |||||||||
合计 | - | - | 126.75 | |||||||||
产权隶属 | □A.央属□B.省属?C.市属 □D.区属□E.集体 □F.民营□G.其他 | |||||||||||
标的性质 | ? A.国资 □B.非国资 | |||||||||||
标的简介 | 该资产是位于徐州路28号的天 (略) 的所属组件设备。设备主要为串焊机7台、组件层压机7台、1600万像素在线式组件EL测试仪4台、组件流水线1条、摆串机及流水线2套、组件流水线1套等设备。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文件名称 | (略) (略) 党委会议纪要【2023】第35次之五同意《关于公开处置天信光伏组件设备有关情况的汇报》 | |||||||||||
批准日期 | 2023年10月13日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明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略)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10月 20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07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中明资评报字【2023】3006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26.75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26.75 | ||||||||||
价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的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产权中心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费用后直接向转让清偿:(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使转让方受损的;(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方合法权益的;(3) 意向受让方无故不准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4)意向受让方违反交易合同或协议约定的;(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6)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产权中心、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 A.是 ?B.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资 (略) 东营区徐州路28号,为天信光伏组件设备,该资产以现状公开处置。 2、设备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并存在部分部件缺损及老化隐患。本评估值只作为此次全部资产起拍价的参考值。 3、公开转让的设备以资产评估报告记载的设备清单为准,设备受让方自行负责拆除、装运,期间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间内设备拆除时地面下及吊顶上相 (略) 相关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拆除,拆除时保证地面、吊顶的完好。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明评报字【2023】3006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30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126.75万元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