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略) 普竹塘安澜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 (略) 普竹塘安澜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普竹塘安澜工程 | |||||||
建设单位 | (略)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项目负责人 | 林荣鑫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4212.*元 | ||
建设地点 | (略) 大麦屿街道普竹塘 | 用 地 | *m2 | |||||
项目概况 | (略) 普竹塘海堤安全生态建设工 (略) 西侧,工程区东侧为陡门头村,南侧为普青工业园区,西侧为龟山,北侧为乐清湾。根据初步设计,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对原有海塘轴线进行提标,提升加固普竹塘,长度0.899km;拆除重建普南闸启闭机房;沿线布置绿道, (略) 、凉亭,并进行相应的绿化措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本工程总用地面积*m2,为永久用地,其中规划建设用地*m2,包括海塘工程*m2、水闸工程17m2、配套工程26m2;镇压层用海面积为1.5987公顷,用海期限40年。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略) 普竹塘海堤安全生态建设工 (略) 西侧,工程区东侧为陡门头村,南侧为普青工业园区,西侧为龟山,北侧为乐清湾。周边敏感点为陡门头村、福源村。 施工期废水: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人员依托周边普青工业园区及陡门头村生活设施, (略) (略) (略) 大麦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外排。本工程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以及地面冲洗水等施工废水通过场地内临时排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循环利用,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地面冲洗等,无施工废水排放。 运营期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水闸管理用房内将配备卫生设施, (略) (略) (略) 大麦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外排。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气:施工扬尘、机械及汽车尾气。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3、固废:花草、垃圾、钻渣、沉淀污泥、浮油、机油等。 4、噪声:车辆运输、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废水:(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防治措施: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距离普青工业区及附近村庄较近的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依托周边普青工业园区及陡门头村生活设施, (略) (略) (略) 大麦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施工废水防治措施:①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沉淀后的上清液用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沉淀污泥沉淀固化后作回填土使用。②施工场地内布设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20m3沉淀池,容积为20m3。本工程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以及地面冲洗水等施工废水通过场地内临时排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地面冲洗等,无施工废水排放。 2、废气:(1)运送土石方、材料等的车辆不得超载,土石方装料高度不得高于车厢边缘高度,以防止土石方洒漏, (略) 面土石粉尘; (2)施工场地 (略) 面要定时清扫和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扰动起来的扬尘; (3)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尤其是干燥天及风速较大时更为明显,减少汽车行驶扬尘的最有效方法是对车 (略) 面和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在施工期间,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并使扬尘造成的TSP污染半径缩小到20~50m范围之内; (4)施工 (略) 厚度和强度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做到平坦通畅,减少物料的颠簸撒漏; (5)作业单位应减少建筑材料临时露天裸露堆放,建议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必要时加以洒水和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 (6)在大风日尽可能减少作业; (7)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 (8)未取得机动车尾气达标的车辆,不得投入使用。。 3、噪声:(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中的标准和规定,在施工前应向环保主管部门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工艺要求需连续作业的,须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并向附近居民公告;高噪声施工避开午休时段; (3)施工单位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施工总平面合理布局,高噪声施工设备远离工程场界布置。 (4)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杜绝施工机械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噪声,限制突发性高噪声,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噪声影响。 4、固废:项目营运期,闸运营管理、维护人员和休憩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堤外侧沙滩海漂垃圾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水闸维修、保养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无固废排放,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显著。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8月26日 ~ 2024年9月2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