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办:
根据《 (略) 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就创[2022]1号)文件要求, (略) 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我院全日制在校应届毕业生。 评选比例不超过2022届毕业生总数的3%。
二、评选标准
1. 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 (略)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 (略) 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 (略) 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 (略) 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各科总成 (略) 于前15%,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
4. 大学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 (略) ”、“优秀团员” (略) ,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
5. 参加国家或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 *** 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 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
2.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导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 (略) 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3.各系集体讨论通过后,需将评选结果在班级群内公示三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指标、推荐结果。
4.公示期满后,各系汇总评选名单,填写《 (略) 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见附件2),同时组织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认真填写《 (略) 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 (略) (略) 统一填写。辅导员和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要按照要求填写意见、签名、加盖各系公章。
5. (略) 审核后,将最终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 (略) 领导批准,最后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6.2022年4月1日各系上报如下材料:
(1)《 (略) 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电子 (略) ,纸质版一式两 (略) ),学生填写内容不能手写。
(2)《 (略) 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3)公示照片截图(电子版一份);
(4)每位参评 (略) 级学生荣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 (略) 或优秀毕业生)的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需填写的材料表格及其中内容均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所有表格必须保留原有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四、评选要求
1. 各系要高度重视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进行,保证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各系须保证上交评审表内容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3.各系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五、名额分配
2022年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 ||||
序号 | 系别 | 毕业班人数 | 3%毕业班人数 | 名额 |
1 | 机械工程系 | 289 | 8.67 | 9 |
2 | 电气工程系 | 219 | 6.57 | 7 |
3 | 电子工程系 | 273 | 8.19 | 8 |
4 | 建筑与环境化学工程系 | 151 | 4.53 | 5 |
5 | 经济管理文法外语系 | 250 | 7.50 | 8 |
合计 | 1182 | *** | 37 |
注:分配比例为毕业生总人数的3%,小数四舍五入取整。
六、评选结果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差额审核评选。6月底,可通过“河北就业创业” (略) 或河北省大中专毕 (略) 优秀毕业生名单。
(略)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