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环审〔2024〕4号
兴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兴山县水月寺镇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配送站及配套维修抢修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兴 (略) 兴山县水月寺镇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配送站及配套维修抢修基础设施项目位于兴山县水月寺镇马粮坪村,项目用地面积5200平方米。项目新建一座液化石油气储充站以及站内输送管道及储罐抢修维修车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管道抢修维修车间(针对站内输送管道的维修),灌装间、机泵间、钢瓶待检维修车间、发电机室、配电房、新瓶库、存储区等,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464.*元,其中环保投资22.*元。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后。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工地周边应设置围挡,加强洒水降低扬尘,建筑材料采取覆盖措施, (略) 面硬化, (略) ,配备必要的雾炮机、洒水车,采用湿法作业。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液化石油气卸液、抽残、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卸料在密闭情况下进行,抽残为密闭管道输送,充装间应设置强制通风系统,加强厂区通风,合理布局。卸料及充装前 (略) 阀门、接头、法兰是否紧固无泄漏,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减少因人为操作不当泄漏的可能性。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或施工期间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的高效运转,做到文明施工。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及各泵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设备布局、基础减振、软连接、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处理后,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方工程采取厂内占地挖高填低,全部厂内平衡。建筑垃圾外运至乡镇部门指定地点。废弃包装物经收集暂 (略) 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钢瓶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存于钢瓶待检维修车间, (略) 回收利用;残液危险固废应抽入残液罐中收集,暂存于残液罐中,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储罐区和危废仓库等区域做好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并且设置有集水沟,储罐设防腐措施。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防止挖填土方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的管理,严禁乱开挖取土、取石,严禁就地取材。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施工场地用地尽量征用附近的永久性用地,减小工程临时占地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对于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立即进行生态恢复,并实施“一边施工、一边恢复”措施。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站内要划定禁火区域,禁绝一切火源;对储罐区设置防火围堰,以收集泄漏的事故废水及消防废水。做好用气设备和钢瓶的维修检验工作,设置自动报警及排气装置,发生泄漏时能及时发现,并及时采取措施;对储罐贮罐进行防腐保护,防止因腐蚀产生泄漏;严格控制石油液化气的气质,定期交由厂家洗瓶,排除瓶内的积水和污物,以减轻瓶壁腐蚀;夏季要根据储罐温度变化,及时开启喷淋装置,以防温度过高发生爆炸。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你公司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五、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兴山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