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局二层机构:
现将《 (略) 工业信息 (略) 2024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略) 工业信息 (略)
2024年9月24日
(略) 工业信息 (略) 2024年第四季度防范
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工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 (略) 工业信息 (略) (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针对第四季度既是企业生产的旺季,又是抢工期,赶任务时期,同时又是岁末年初,人流量大,安全隐患显著。为确保第四季度企业安全生产稳定,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略) 工业信息 (略) 局长
副组长: (略) 工业信息 (略) 副局长
成员: (略) 工业信息 (略) 行业股股长
(略) 工业信息 (略) 行业股干部
(略) 工业信息 (略) 行业股干部
(略) 工业信息 (略) 行业股干部
(略) 工业信息 (略) 行业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股,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人:雷晴天。联系电话:*,邮箱:*@*63.com。
二、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扛起安全生产重大责任
深刻汲取近期全国、 (略) 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强总理 (略) 、 (略) 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排查抓好安全隐患整治,抓好各个领域的安全生产,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各有关企业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按照中央 (略) 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略) 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统筹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一)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三违、四超”情况,杜绝超高、超限、超量存放,健全出库入库记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同时注意防范汛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加强值班值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以《 (略) 工业信息 (略) (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 (略) 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第四季度工作重点是 (略) 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确保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完美收官,重点排查内容有: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制定各部门(车间)、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企业外包管理。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是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情况。
3.密闭空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未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4.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情况。
5.应急救援。是否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安全生产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情况;新从业人员入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外来施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7.现场检查。一是喷涂作业:(1)是否设 (略) 和警示标志、专人监护;(2)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3)是否采用防爆措施;(4)通风是否良好。二是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1)有无审批手续;(2)是否配备监护人员、消防器材;(3)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三是起重作业:(1)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2)起重设备是否检测;(3)起重设备行走于固定物体安全距离是否大于40厘米;(4)指挥、监护是否到位,是否划分起 (略) :(5)有无违反“十不吊 ”规定。四是高空作业:(1) (略) 有无安全警示标志;(2)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是否设置围挡、盖 (略) ;(3)悬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 (略) 。五是焊切割作业:(1) (略) 有无安全警示标志;(2)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不得暴晒;(4)氧气、*炔气瓶分开存放并保持5米以上间距,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5)气瓶应设防倒装置;(6)焊切过程中使用的胶管,最长不超过60米,中间接头不 (略) ;(7)施工现场电源开关箱、插座、插头、用电设备、电线等完好且安装规范,无私拉乱接现象。六是危险化学品仓库:(1)化学品是否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库房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通道畅通;(3)库内是否有隔热、降温、通风等设备;(4)电器设施是否防爆;(5)库房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
通过船舶建造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船舶制造行业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强化安全管理,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减少和预防一般事故发生, (略) 船舶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全面稳定。
(三)强化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广西壮 (略) 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通过前段时间的指导,目前7家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但还有2家企业由于多种原因未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第四季度重点督促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的企业对扣分项进行整改和对未评价的2家企业加强指导建立安标体系。
四、进一步宣传贯彻《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断标准》。
通过会议培训、到企业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大对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断标准的宣传,让企业活学活用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断标准,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管理。
(一)切实落实明火作业安全。各船舶修造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明火作业安全意识,认真落实明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规范,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抓好第四季度期度在建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格船舶下水及试航作业安全管理。船舶下水及试航前,各船舶修造企业要按规定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制定船舶下水及试航作业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船舶下水及试航作业安全,避免影响过往船舶通航安全;试航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试航水域进行,选择安全的水域完成效用试验,严 (略) 、渡口、危险品码头等水域及通 (略) 进行效用试验。
(三)严格落实密闭空间的作业要求。船舶修造企业在进行密闭空间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开展工作。密闭空间作业之前应通风一定时长,严格检查氧气、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达到相关要求方可开展作业。作业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监护和应急措施。
各有关企业请参考本方案,制定符合各企业第四季度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方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