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1)001 | 宗地总面积: | *.4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保宁街 (略)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30 |
绿化率(%): | 大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46 | 二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外“六通”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2021)001号出让地块位于保宁街 (略) ,规划总用地面积*.27平方米(36.16亩), (略) 用地面积3296.81平方米(4.94亩),净用地面积*.46平方米(31.22亩);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可兼容不大于5%的商业;容积率大于1.0且小于1.8;计容建设规模不大于*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其余规划指标详见阆自规条字〔2022〕第001号文。(2021)001号地块按净地面积31.22亩公开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城镇居住用地可兼容不大于5%商业用地,商业出让年限40年,住宅出让年限70年。 |
宗地编号: | (2022)028 | 宗地总面积: | *.8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七里 (略)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30 |
绿化率(%): | 大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81 | 三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外“六通”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2022)028号出让地块位于七里 (略) ,规划总用地面积*.33平方米(22.78亩), (略) 用地面积903.52平方米(1.36亩),净用地面积*.81平方米(21.42亩);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10%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且不小于1.0;计容建设规模不大于*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其余规划指标详见阆自规条字〔2022〕第005号文。(2022)028号地块按净地面积21.42亩公开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10%商业用地,商业出让年限40年,住宅出让年限70年。 |
宗地编号: | (2022)046 | 宗地总面积: | *.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9 | 三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外“六通”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2022)046号出让 (略) (略) ,规划总用地面积*.24(59.63亩), (略) 用地面积5260.05平方米(7.89亩),净用地面积*.19平方米(51.74亩);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可兼容不大于10%商业;容积率大于等于1.0且不小于1.5;计容建设规模小于等于*.8平方米且大于等于*.2平方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其余规划指标详见阆自规条字〔2022〕第022号文。(2022)046号地块按净地面积51.74亩公开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10%商业用地,商业出让年限40年,住宅出让年限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竞得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成交价款进行抵扣任何欠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8月25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8月26日10时3 (略) 七里新区巴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七里新区巴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田先生 尹女士
联系电话:0817-*、*
开户单位: (略) 财政局
开户银行:阆中农商 (略) 支行;四川天府银行阆中巴都支行
银行账号:*88-000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