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略) 年产#吨镁制品加工第一阶段项目验收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 (略) 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项目名称: (略) 年产#吨镁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概况:本项目位于 (略) 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大甸子村老爷庙,建筑面积2454.73m2。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23.#,北纬:40.#,本次验收为一阶段验收,本项目新建生产车间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1座、新建镁制品生产线1条。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为阶段验收,建有镁制品生产线1条,包括干粉压球机、拌料机、皮带输送机、振动筛、液压对辊机、电振给料机、布袋除尘器等设备,从事镁球和粒度料的生产加工,年产镁制品#吨。本项目无组 (略) 理设施,原料仓、混料、压球、对辊、筛分等工序密封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收集。收集的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输皮带均已密封。所有生产工序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车间内设置1台吸尘车,对落地粉尘进行收集。包装产品时,将包装袋口扎在料 (略) ,灌装过程全封闭,防止产品及粉尘溢出。本项目生产无需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旱厕已进 (略) 理,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本项目已建成部分选用了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及除尘器风机设置减振基础且置于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本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垃圾箱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本项目除尘灰及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鞍山 (略) 处置。
三、公众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即日起5个工作日发表对该工程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21日(20个工作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公司地址: (略) 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大甸子村老爷庙
联系人:江经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