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347号地块位于安岳县城南片区BO7-1地块内(岳城街道贾岛村),地块占地面积共计34873.62m2。地块历史到现在均为农村环境,主要为农户、耕地、林地和荒地。根据《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岳 347 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安自然资规条〔2023〕字040号)文件,评估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减少本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 (略) 对岳347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根据现场踏勘期间(2023年7月)情况,地块现为农村环境,大部分区域为耕地,小部分为林地,南侧有一个蓄水池塘用于收集雨水用于附近的农田浇灌,耕地区域主要种植玉米、南瓜、红薯、芋头等农作物,地块内分布有民房。地块内地势总体西高东低,南北两侧高中间低。
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本地块为农用地,属于农村环境,其利用历史有农户和耕地、林地、池塘。根据调查,历史上耕地主要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仅使用农家肥和氮肥,不使用农药。池塘主要收集暂存丰水期的雨水,用于干旱季节浇灌附近的农田,不涉及水产养殖。地块内居民生活垃圾经附近的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安岳县控规总图再结合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岳347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安自然资规条〔2023〕字040号)(见附件二),评估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海分类指南(试行)》结合GB50137-2011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居住用地(R),对照GB36600-2018为第一类用地。
四、调查情况
本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为农村环境,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地块内现场快检结果均表明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