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大湾区衣流时尚园一期 A 区 1 号地块 |
建设地点 | (略) 虎门镇镇口社区第一工业区 |
建设单位 | (略) 虎门镇镇口股份经济联合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3m2。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建设1栋12层工业厂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四、房地产业,由于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500m)内有学校、住宅、广东水师提督署寨墙旧址核心保护区域,同时厂界外50m范围内有居民住宅,因此本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的污染。 施工期土地平整,开挖土方等,将可能导致扬尘;运输车辆往返也可导致扬尘、装载物散失等无组织排放粉尘等;料场和暴露松散土壤的工作面受风吹时表面侵蚀随风飞扬进入空气;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工程车辆柴油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本环评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 在建设期对 (略) 及时清扫和浇水,对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并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 (略) ,使用预拌混凝土等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减少扬尘排放量,且施工期较短,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点产生明显的影响。施工作业时,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工作时将产生施工噪声及原材料运输的交通影响。 经过噪声预测和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设置2.5m 以上的围墙或者是彩钢板围栏,结构施工采 (略) 的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世家按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9 号,2005 年 3 月 23日)和《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 修正)》有关规定,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做好防风防雨等措施,并及时清运,保持厂区整洁、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建筑垃圾争取做到日产日清等措施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基建的开挖和打桩时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行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洗车清洗废水、砂石料的冲洗等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 (略) ,进入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对选址区域的水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再厂区四周设置排水设施,将收集到的施工废水排进沉淀池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本评价承诺将严格按照评价中采取的措施处理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废,减少项目对环境造成是影响。 |
公示时间 | 2024-03-1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