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广信区第十二小学:
报来《 (略) 广信区第十二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悉。经委托江西丰和 (略) 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周边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化解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2408-*-04-01-*项目。
项目 (略) 广信区第十二小学。
二、项目建设 (略) 广 (略) 以南,旭日大道以东。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879.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行政楼,教学楼,图书室,多媒体,食堂,门卫,及地下停车场、充电桩、围墙、室外运动场地、水电、燃气、消防、绿化、道路硬化等配套附属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9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元,建安工程费845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01.*元,基本预备费74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区财政统筹。
六、招标方案:按照核准的招标方案依法进行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项目预审与选址初审意见、资金来源说明。
????八、 (略) 广信区第十二小学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 (略) 广信区第十二小学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广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