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荥经县兴鑫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荥经县兴鑫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荥经县兴鑫石材厂
公示内容:荥经县兴鑫石材厂荥经县兴鑫石材加工项目验收公示本.pdf专家意见.pdf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2022年10月8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