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开 (略) 2024年第二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略) 2024年第二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资料进行了核验,现将核验结果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略) 2024年第二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核验情况表(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8日
三、其他要求
(一)企业如对公示内容中核验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须在公示期内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将纸质申(投)诉材料及相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 (略) 医疗保障局。
(二)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申(投)诉材料包括: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申(投)诉业务受理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
受理地址: (略) 医疗保障局价采科4006室
受理电话:0478-*
(略) 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