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 (略) 白 (略) 道路二期工程设计项目”招标补遗书(第1号) (略) 上公示,请认真阅 (略) 。
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 (略) ,以本补遗书为准。
现对招标文件做以下补充或修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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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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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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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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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改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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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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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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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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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得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道路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道路专业)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道路专业)职业资格的,得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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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得5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道路相关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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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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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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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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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道路专业)执业资格的(≧1人),得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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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人),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具有道路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1人),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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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4. 若职称证书反映不出道路相关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抱歉。
(略) 办公室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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