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食堂需购置食堂设备,现诚邀有资质且有意愿参与询价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涡阳县天静宫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涡阳县天静宫中学食堂设备(采购详单见附件)。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16.(略)元。
三、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售后服务保证。
(二)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自行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询价文件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至少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将报价材料单独密封报送, (略) 必须加盖公章。
1、封面格式: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 2、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设备报价单。
五、评审原则
(一)在符合采购需求、设计周期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竞价人作为成交人,该竞价人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二)如有效的最低报价相等则现场抽签决定。
六、其他说明
(一)报价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或邮寄的方式;
(二)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下午5:30;
(三)接收地址:涡阳县天静宫中学行 (略) 办公室;
(四)公开选取在竞价结束后三日内完成,并及时在涡阳县天静宫中学公布成交单位,所有环节均在涡阳县天静宫中学纪委监督下执行;
(五)供应商在收到确认书(成交公告)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19日
八、公示认定
对选定的经销商,在涡阳县天静宫中学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确定为中选单位。
询价采购人:涡阳县天静宫中学
地址:涡 (略) (略) 交叉口向东300米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略)
涡阳县天静宫中学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