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为孝姑镇新塘村2、4组(HXG-23-1)号地块和(HXG-23-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犍为县孝姑镇新塘村2、4组,占地面积分别为16078.27平方米和24599.74平方米,中心位置大地2000坐标为104.*°E,29.*°N和104.*°E,29.*°N。根据犍为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可知,该地块已被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拟修建安置房,属于第一类用地。
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1号地块和2号地块现阶段为空地,1号地块内东北侧存在1户居民未搬迁,其余居民均已搬离地块,地块内拆除的建筑垃圾未清运;2号地块东侧和南侧原存在的居民大部分已搬离地块,仅南侧邻近边界处存在1-2户居民未搬离,已搬离地块内原有自建房已拆除,建筑垃圾已清运出地块。2个地块内大部分区域于2022年清理平整,平整过程中清理出一部分挖方土均堆放于2号地块南侧区域,堆放高度约为3m。平整区域上方已由外来砂卵砾石覆盖。覆盖厚度约为0.3m,覆盖面积约为1万m2,根据访问安置房建设施工单位(中煤建工),地块内存在的覆盖土均来自于“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建设过程中开挖出的弃渣(砂卵砾石),距离本地块约900m。据走访“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建设项目及查阅《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弃渣中不含有毒物质,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则调查分析,覆盖土对本地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500m范围西南侧约280m处为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的钢材堆放区,经分析,该堆放区对本地块产生的污染较小。因此,调查认为不存在相邻企业对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
经快速测定仪器XRF、PID进行快速测定现场表层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综上所述,该地块属于历史上无生产性企业存在过,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疑似污染痕迹,地块土壤无明显异味;未被列入疑似污染地块且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等行业。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