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长阳镇小清河分洪区大宁水库泄洪闸下1.3公里的范围内
公示时间:2024-05-13至2024-05-17
受理时间:2024-05-13
项目概况:大宁水库泄洪闸至小清河连通工程(房山段)位于房山区长阳镇小清河分洪区大宁水库泄洪闸下1.3公里的范围内,主要工程包括房山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分洪区行洪通道防冲墙0.8公里;恢复小清河步道约0.1公里,含新 (略) 倒虹吸1座;新 (略) 系统约2.1公里,含5 (略) 1.55公里,3 (略) 0.55公里,停车场1处,车位88个以及安全标识等内容;实施植护固土面积8.67公顷;建设灌溉、电气及自动化等配套工程等。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房山区水务局
联系人:岳政新
联系电话:010-*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 (略) *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