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疾控局综合处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单村水站专项水质卫生监测方案的通知》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 (略) 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2024年4月23日-4月24日,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县城区集中式供水工程、乡镇大型集中式供水工程、部分乡镇小型供水站,开展生活饮用水采样监测,现将水质监测结果公开如下:
一、监测基本情况
1.监测点设置
本次采集城区集中式供水工程出厂水1份、末梢水10份,二次供水10份;乡镇大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出厂水1份,末梢水3份,部分乡镇小型供水站出厂水、末梢水各1份,合计69份水样。
2.检测项目:常规39项。
出厂水、二次供水、管网末梢水检测项目包含: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氮、砷、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烷、一氯二溴*烷、二氯一溴*烷、三溴*烷、三卤*烷、二氯*酸、三氯*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游离余氯。
3.检测方法
水样采集、保存和检验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规定要求进行。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
二、评价结果
报告结果显示所检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附件:龙游县2024年第二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xlsx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