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教育体育局名下1宗划拨土地边界和面积的请示》(长自资规〔2024〕73号文)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有关规定、《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土地批复文件备案信息和《 (略) 2023年第七次土地规划会议纪要》(长土规委〔202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对原批准划拨32.3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边界和面积进行调整,调整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3.40亩,重新办理无偿划拨用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宗地情况:划拨土地编号:H2024—020,土地面积*.45㎡(合53.40亩),土地坐落:山海大道北侧、 (略) 以西,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用于 (略) 小学项目。
二、宗地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建筑密度30%;容积率0.8;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 (略) 教育体育局。
四、划拨土地价格:无偿划拨。
五、其他事项:
1. (略) 政配套设施,做好竖向设计及各类工程管线规划, (略) 管网体系。
2.其他技术参数按国家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六、供地时间: (略) 政府批复后,按照自然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等规定执行。
批复后,你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