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医院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09: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0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 | ||
采购单位 | (略) 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工05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余059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财闽漳【24-10】(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修改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磋商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 6.2评标标准 - 价格项(F1×A1)”增加: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 |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院
地址: (略) (略) (略) 59号
联系方式:郭工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
联系方式:小余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余
电 话: 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