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首站和平遥压气站安全仪表系统评估辅助支持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EITCL-*-01)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3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6日23时59分59秒
本项目榆林首站和平遥压气站安全仪表系统评估辅助支持项目(项目编号:CEITCL-*-01)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包名称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含税价) | 服务期限 |
1 | 第1包 | 天津保泰 (略) | *.00元(人民币)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0月30日。 |
2 | 第1包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 *.00元(人民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
2、成交候选人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包名称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第1包 | 天津保泰 (略) | 魏超南 | / |
2 | 第1包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 申永超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包名称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第1包 | 天津保泰 (略) | 完全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
2 | 第1包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响应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采用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询比文件。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中经 (略) (略) 集团 (略) 委托,对榆林首站和平遥压气站安全仪表系统评估辅助支持项目进行询比,现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评审工作。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名:天津保泰 (略) ;响应报价:*.00元(人民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0月30日。
第二名: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响应报价:*.00元(人民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集团 (略)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集团 (略)
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中心商 (略) 681号宝策大厦7层
联系人:孙勇
电话:*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中经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曙光西里*6号时间国际A座2108
联系人:马星可、何汉宝、杨硕、吉培茹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