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真空灭菌器等设备采购项目-1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 01: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昌皓、全媛、刘子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3-*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凤凰大道7号万嘉商务中心11楼(上饶分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3-* |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中心医院真空灭菌器等设备采购项目-1包(项目编号:JXTC2024140031-01)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TC*-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真空灭菌器等设备采购项目-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退回。现更正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由采购人与投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前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事项。自合同履行完毕后由投标人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至卖方指定帐户内,合同签订后未及时到货,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支付利息。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2、此更正内容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维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31号
联系方式:0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 (略)
地址: (略) 凤凰大道7号万嘉商务中心11楼(上饶分公司)
联系方式:0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昌皓、全媛、刘子豪
电话:0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