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庆土挂出告字[2024] 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 (略) (略) 土地 (略) 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米) | ||||||||
西峰*-2号 | 位于西 (略) 街办秦霸岭村。东至府北名邸用地西界,南 (略) 道路北红线,西至马莲 (略) 中心线,北 (略) 南红线(以用地地形图及坐标为准)。 | 41.23亩。(其中:城镇住宅用地33.36亩,代征公园绿地0.95亩, (略) 6.92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 | ≤2.9(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20% | ≥35% | 最低/米、最高80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 | 70 | 409 | * | 10或10的整数倍 |
备注 | 1.土地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建条〔2024〕34号)中所列条件设计规划方案。 2.本宗地内代征的0.95亩绿化用地由土地竞得人按照规划要求无偿代建。 3.本宗地地上杆线、 (略) 等设施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略) 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和个人、 (略) 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黑榜”的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不低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 (略) 上交易, (略) 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略) 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http://**:9094/a/login)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初次注册 (略) (略) 网站首页点击服务系统“用户注册”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 (略) 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
网上注册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931-* 0934-*
七、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24日8:30时至2024年10月22日16:00时通 (略) (略) 网站首页交易系统“土地和矿权”模块, (略) 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6:00时整。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934-*
八、成交价款的交付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 (略) (略) 签订的《土地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当在本宗地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付总价款的50%,1年内交清剩余价款;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中已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税金土地供应后由使用权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九、注意事项
1.土地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建条〔2024〕34号)中所列条件设计规划方案。
2.本宗地内代征的0.95亩绿化用地由土地竞得人按照规划要求无偿代建。
3.本宗地地上杆线、 (略) 等设施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在甘肃省 (略) 登记注册的银行账户(企业)或银行卡(个人)中缴入,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出 (略) (略) 联系。
十一、异议处理
如对出让的土地权挂牌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出让人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934-*。
十二、网上挂牌时间及挂牌地点
1.网上挂牌时间:2024年10月15日8:30分至2024年10月24日15:30分
2.网上挂牌地点: (略) (略) 501竞价室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西峰 (略) (略) (略) 509室
联 系 人: 汪先生 (0934)*
陈女士 (0934)*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2024年9月23日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