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安县2022年底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
采购单位 | 吉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行政区域 | 吉安县 | 公告时间 | **日23: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吉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吉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预算金额 | ¥20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吉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安县富川路建设大厦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07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尺寸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吉安县兴华路13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欧阳兴0796-* | ||
附件: | |||
附件1 | 吉安县2022年底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pdf | ||
附件2 | 采购项目需求.pdf |
项目概况
吉安县2022年底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CC政采*】
项目名称:吉安县2022年底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开评标活动的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从业人员、供应商代表等有关人员须填写并现场提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详见附表)以及出示手机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并接受工作人员入场的查验。为控制开标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当前,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加剧蔓延,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中高风险地区不得来参加此次采购项目。如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当地(省市县)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通知造成的不良影响,后果自负。
5、如受疫情影响需延期开标时间,另发补遗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吉安县富川路建设大厦4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0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尺寸工程 (略)
地 址: (略) 吉安县兴华路138号
联系方式:欧阳兴0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