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寺堡区柳泉乡黄草墩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红寺堡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15: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 (略) 兴 (略) 和民 (略) 口金玉广场 A 座 4 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 (略) 兴 (略) 和民 (略) 口金玉广场 A 座 4 楼) | ||
预算金额 | ¥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燕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文化西街0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岩;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 (略) 银川房地产大厦主楼15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燕霞 电话:0951-*、* |
项目概况
红寺堡区柳泉乡黄草墩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 (略) ( (略) 金凤 (略) (略) 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CZB-GC-*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柳泉乡黄草墩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红寺堡区柳泉乡黄草墩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一标段至四标段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含资料整编期 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登录宁夏 (略)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4投标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和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同时提供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3.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6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9投标人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 (略) 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 (略) (略) 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
方式: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宁夏 (略) ( (略) 金凤 (略) (略) 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所需携带证明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兴 (略) 和民 (略) 口金玉广场 A 座 4 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兴 (略) 和民 (略) 口金玉广场 A 座 4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
注:请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文化西街00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岩;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 (略) 银川房地产大厦主楼151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燕霞 电话: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霞
电 话: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