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TJY-A*
二、项目名称: (略) 机关及物流配送中心消防维保检测项目(三年期)
三、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四、招标内容
(略) 机关(包括办公楼、水泵房、值班室、物流配送中心、室内外消防栓等)消防设备设施检测及维护保养服务。服务期(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一)维保范围: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悬挂干粉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广播及通讯系统、消防电源配电系统、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其它消防水池给水泵、阀门等设施。
(二)对以上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每年11月30日前出具年度检测报告。
五、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3年合计8.7万元。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1)2023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2023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2023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章);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项目案例1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并在合同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消防工程师及相关操作人员信息截图)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 通过“天眼查”查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10.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11.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12.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13.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招标文件价格:300元人民币1份,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九、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2.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发布。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均需加盖公章)。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时间:2023年11月 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线下获取方式:携带资质证明材 (略) 新疆天泰嘉源 (略) 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十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0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略) 南区金枫雅苑商业楼三楼
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04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南区金枫雅苑商业楼三楼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地 址:阿勒泰 (略) 迎宾路76号烟草局1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泰嘉源 (略)
地 址: (略) 南区金枫雅苑商业楼三楼
联系人:李秀芳
联系方式:*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工本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名称:新疆天泰嘉源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阿勒泰分行解放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 账号:*6767 联系电话: 0906-*),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表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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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开具发票的形式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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