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肥东县 (略) 肥东县石塘镇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肥东县 (略) 肥东县石塘镇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石塘镇内坑塘水面 | ||
建设单位: | 肥东县晶古光伏发电有限公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禹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石塘镇内坑塘水面,占地面积55.6515公顷,建设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0MW。主要建设内容: (略) 坑塘水面建设光伏发电列阵工程(由29个光伏子方阵组成,采用(略)片585Wp高效单晶N型双面双玻光伏组件)、29座箱式变压器房、127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以2回35k (略) 接入开关站, (略) 全长8km,埋 (略) 全长1km, (略) 设置预制混凝土杆塔30根;水下渔业养殖;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所在地周边不涉及自 (略) 、风 (略) 、森林公园、饮用水水 (略) 、文物古迹所在地等特殊(重要)生 (略) 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为5862.(略)kWh,年产商品鱼200吨。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204-(略)-04-01-(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民房;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商用混凝土;不设置取、弃土场。 2. (略) 尽量利用 (略) ,减少土地开挖和土地占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可能避开鸟类、鱼类繁殖期,减少对野生动物繁殖的影响;涉及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雨季,优先选择在枯水期进行,采用“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的施工方案,施工结束后,采取工程措施恢复临时占地水土保持功能,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 (略) 塔基施工结束后对基础周边进行土地平整、恢复植被;原材料运输车辆作业时间和频次相对固定,最大限度减小对鸟类生境的影响;加强公司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 3.必须严格按照工地周围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标准落实到位,有效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大型施工机械必须领有环保牌照方可进场施工。 4.施工、进出车辆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收集后经 (略) 理后回用 (略) 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由租用附近民房 (略) (略) 理,不外排; 5.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6.开挖的土方 (略) 覆土回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与环卫部 (略) 置。 (二)运营期:1.加强水环境保护。光伏组件清洗废水自然流入项目所在地水域,不外排。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光 (略) 箱式变压器分散合理布置,设置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设备平稳运行。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1类标准要求。 3. (略) 理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旧光伏太阳能电板厂家回收利用;废变压器油不贮存,当日产生当日委托有资质单位现场收集;检修废油、废含油抹布在检修过程中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直接 (略) 置单位运走,不 (略) 暂存。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制度,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 (略) 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略))规定的要求。 科学合理趋避光污染。科学合理设计光伏组件安装方向和角度,运营期内若发现存在光污染情况, (略) 部光伏电板采用调整高度、改变仰角等措施进行优化,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光污染影响。 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略) 各箱变基础配套建设事故油池,箱变维修和事故情况下排放的废油进入配套事故油池收集。事故结束后,应及时委托 (略) 置资质的单位对废油进 (略) 置,保持事故池内空置状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 (略) 生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略) |
通讯地址: | 肥东县店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 (略) (西北角)投资项目综 (略) 生 (略) 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