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一中物业服务管理项目(2024年-2026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特定资格:(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中小企业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服务内容: (略) 文安县第一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文安县第一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项目执行《物业管理条例》《 (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略) 物业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及相关服务费用管理办法》等规定。
7、采购标的数量: (略) 一家。
8、服务期限:三年。
9、项目实施地点: (略) 文安县第一中学。
*
4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文安县第一中学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