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 (略) 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略) 理*套自行车零部件项目 | 天 (略) | (略) (略) 双口镇双口 (略) (略) 内2号 | 天津 (略) | 天 (略) 拟投资*元人民币,租赁天 (略) (略) (略) 双口镇双口 (略) (略) 内2号厂房部 (略) 域建设“ (略) 理*套自行车零部件项目”。项目通过 (略) 理炉、水分烘干炉、脱脂槽、水洗槽等生产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对 (略) 内各自行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各类铝材零部件进 (略) 理加工,形成 (略) 理自行车零部件*套的加工能力。 |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厂 (略) 理炉、水分烘干炉 (略) 理设施(含泵),无室外噪声源,西、南两侧与其他企业为共用厂界。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经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与距离衰减后,东、北两侧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昼间限值要求,夜间不运行。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脱脂液 (略) 理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 (略) 置;废包装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在落实了固体废物的收集、厂内 (略) 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