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徐佳妮位于五大连池市公园道1号A4#楼462室进行拍卖公告(变卖)
(略) (略) 将于2023年12月21日10时至2024年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五大连池市公园道1号A4#楼462室。
起拍价:*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 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 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 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2月16日起至2023年12月23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李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瑕疵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处置,我院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确权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如房产过户时涉及代替被执行人交纳相关费用,交纳后需另行主张权利,拍卖款及本案执行中,不负责税款的执行。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2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 (略) 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2月28日10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案件往来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 (略) 支行,账号:*09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住宅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单独所有 | |
拍品所有人 | 徐佳妮 | |
拍品现状 | 状 ?态 | 一般 |
租赁情况、水电费 | 不详 | |
钥?匙 | 不详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 1楼,建筑面积为73.943平方米。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风险自负。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李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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