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隆安县 (略) 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批准面积(公顷) | 用途 | 批准时间 | 批准文号 | 使用期限 |
1 | 广西 (略) | *吨铝土尾矿综合利用一期项目(临时用地) | 隆安县城厢镇大林村 | 3.9995 | 临时办公用房、施工便道 | 2024年11月29日 | 隆自然资复(审)〔2024〕10号 | 自用地批复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8日止 |
联系电话:0771-*
隆安县 (略)
2024年11月29日